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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宣布從7月3日起,開放戶政事務所跨區受理同性伴侶註記。(圖/Wikipedia) 司法院大法官5月24日作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主管機關應以法律保障同婚,同時也宣告釋字第748號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須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雖然行政院已進行同性婚姻法制研議,不過為保障同性伴侶的戶政註記權益,內政部宣布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