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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CC修改有線廣播電視法究竟保障了誰?解決了什麼問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10年5月11日公聽會提出《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規劃在現行調處機制外增加「行政裁決」機制,若程序期間任意斷訊,將以行政處分開罰。這樣的修法方向,除了無法解決過去調處過多且難以成功的問題,也無法解決頻道代理商與系統業者之間的爭議,亦是過度干預市場機制,更是弱化了有線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