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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前幾年因新冠肺炎疫情之故出國超過2年未能回臺,戶籍遭戶政機關遷出者,110年及111年地價稅可申請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申請期限只到今(112)年9月22日,請民眾把握時間提出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該處說明,民眾受疫情影響未能入境,導致在臺戶籍被戶政機關遷出,使得原按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2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被稅捐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