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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地震頻繁,為了民眾居住安全,市府依內政部修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今年7月開始要求台南市特定建築物每2年辦理1次耐震能力評估,併同該年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 依內政部原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工務局每年固定要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未申報者,依建築法第91條規定,可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6萬元以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