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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放出警告,提醒民眾就算在社交媒體上,也不要隨意作出不當言論! 根據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任何語言或文字導致他人感到不愉快、受到威脅、侮辱他人,都被視為犯罪而可被控。 現在,隨著網路已經完全融入我們生活,如果再社交媒體上也出現這種情況,MCMC就有可能把事件列為網路霸凌。 圖源:BBC 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下,散播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