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首先,依據草案規劃,目前納入證券交易法規範之部分,「債務型代幣」及「分潤型代幣」,至於「利息型代幣」依據會議共識應該也會於調整文字後納入規範,但必須注意的是,其它未納入規範之部分,不當然為合法,亦需要尋求專家協助確認符合現行法律規範,而主管機關於這部份之態度係基於個案判斷。 其次,交易所係以自營商規範監理之,主管機關應積極輔導技術業者或現行交易平台取得自營商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