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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宜蘭縣府財政稅務局土地稅科)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2年內無論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自用住宅用地,如果新買土地(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以內)地價超過原賣掉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者,可就其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額內,向該局申請退還不足支付新買土地地價的數額。 該局說明,經核准重購退稅後,新買土地自完成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