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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台灣各地屢傳火災憾事,如何在平時做好預防工作,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有責任加強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之維護(如走廊、樓梯間不得堆放雜物致妨礙逃生及常閉式防火門未保持時常關閉或有閉合不全、損壞影響防火避難等),提高自我公安意識,確保災害不幸發生時的逃生動線暢通。 按內政部現行公安申報規定,集合住宅大樓16樓以上申報頻率為每2年申報一次,申報期限為該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首次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