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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中市政府花2千萬元買了5輛電動掃街車,因為車不像車、設備不像設備,沒有上路的法源,環保局必須租車載著它到定點放下來掃街,再用一檯子車收它吸的垃圾,比「遛狗」還不方便;既然還沒有法源,當初為什麼急著購買?而最令國民黨議員不解的是,明明是前朝花的冤枉錢,竟還能被綠民網軍拿來「黑」盧秀燕、環保局默不作聲?這是那門子的換人執政? 市議會24日進行警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