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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新聞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的竹林分隊警員陳啟瑞7日與同事楊于辰在國道3號執勤時遭拖板車追撞,陳傷重不治,楊受重傷。警員同事認為陳啟瑞的死可被視為「因公殉職」,但警政署長陳國恩參加陳啟瑞告別式受訪時稱陳啟瑞是「因公死亡」。 根據《公務人員撫卹法》,因公殉職須符合3個要件,一為執勤職務時已有危難事故發生,二為執勤現場是高度可能讓救災人員死亡的環境,三為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