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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製法新法於112年3月22日正式施行,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使用電子煙或未經審查通過之加熱菸。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針對電子煙實體店面展開強力執法取締,新法施行日起至112年4月7日,衛生局稽查桃園市31家電子煙實體店面,有13家已無營業,其餘18家皆改經營其他行業。 衛生局稽查桃園市31家電子煙實體店面,有13家已無營業,其餘18家皆改經營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