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圖/翻攝高虹安臉書) 新竹市市長高虹安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一審經台北地方法院26日判處有期徒刑,內政部於同日停止其市長職務。針對民眾黨質疑違憲,內政部回應,地方首長如涉案仍能繼續執行職務恐對地方政務推動產生不良影響,地方制度法定有停職甚至解職規定,此是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並未牴觸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此外停職期間將不發給半薪,高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