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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遭地檢署以圖利罪及財產來源不明列為被告,並由宜蘭地方法院以80萬元交保,22個小時後,今(24)日上午10點30分許首度公開記者會指出,案發後因謹守偵查不公開,無法對外說明案情,但對特定政治人物許多鋪天蓋地、且細膩的操作手法,衍生各種汙衊、不是事實的輿論,不但嚴重影響個人名譽,更傷害了宜蘭人、傷害了縣府同仁,表達不滿!林姿妙也痛陳有人天天待在高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