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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300億擴大租金補貼已公告延長受理時間至今(111)年10月31日止,資格條件放寬,申請人未持有住宅且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4萬5843元者即符合申請資格。此外,設籍桃園市的原住民且持有自有住宅離租屋地距離30公里以上者,10月3日起至10月31日可向桃園市住宅發展處申請市府自辦的原住民族租金補貼。 桃園原住民族租金補貼10/3起受理申請。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