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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監理站與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市汽車貨運商業同業公會組成監警聯合稽查小組,近期分別於龜山區頂湖七街查獲1輛自用小貨車未經核准非法經營汽車貨運業,違規載運快遞貨物並收取運費,現場查獲違規事證及運費收據後,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舉發。 自用貨車違規營利罰款10萬起跳。圖:桃園監理站提供 桃園監理站站長黃成民表示,經營汽車運輸業服務應符合公路法及相關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