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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修正「酒駕三法」,包括刑法修正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等,酒駕未肇事刑責,從原來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年以下,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酒駕肇事刑度雖維持不變,最高亦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也在當天開始執行「111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首日仍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