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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新冠疫情除了群聚感染外,最重要的再傳播者是帶回家再與家人傳染,在今(11)日的新增案例中,案12506(男、50多歲)早在5月12日就與案2372接觸,當時已遭衛生局匡列並列為居家隔離個案,當初採檢時為陰性,在5月26日解除隔離後回家,但其10餘歲的兒子案12311是在6月9日採檢確診CT值21,衛生局於是再將12506再次匡為居家隔離對象,同時進行採檢,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