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嘉義縣政府。(圖取自google地圖) 春節將至,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提醒各事業單位,農曆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均為國定假日,僱主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需勞工出勤,則應先徵得勞工同意,且工資應加倍發給,違者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勞青處說明,多數企業與勞工約定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為休息日、周日為例假日,如欲比照行政機關調整為9天春節連假,可透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