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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一名44歲男子110年9月間,酒後騎乘母親機車行經中壢區興仁路,經警方攔查發現為5年內第2次酒駕且無照駕駛,遭開罰36萬卻不願繳納,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劉男去年底接獲桃園分署通知時表示,有喝點酒,卻沒想到罰那麼重,擔心扣薪可能工作不保,申請以每月自行繳納1萬元方式清償,桃園分署已准予分期。 經分署審酌劉男經濟狀況後,已准予分期。圖:桃園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