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期房屋稅申報自住住家用房屋延長至114年6月2日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房屋稅2.0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今(114)年5月1日首次開徵。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今年期房屋稅自住住家用房屋(下稱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由本年3月24日放寬至本年6月2日。 自113年7月1日起,適用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有3要件;(1) 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