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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格後的桃園市房地產業蓬勃發展,業者為節省銷售成本便宜行事,任意於電線桿、燈桿、交通號誌牌(桿)、電箱等公共設施上張貼違規小廣告,嚴重影響市容環境及交通安全。桃園市政府環保局為消除違規小廣告,查獲房仲業者任意張貼小廣告違規事證屬實者,除依電信法第8條第3項規定停話,也將移請地政局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裁罰6萬元以上到30萬元以下罰鍰。110年12月份已經查獲一件,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