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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時報/蔡宗憲報導】高雄市政府都發局今(15)日表示,亞灣2.0範圍43.54公頃皆為國有及公有土地,91年9月30日即被公告為都市更新範圍。行政院112年核定亞灣2.0計畫後,市府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並限定適用範圍,為公有土地發揮最大效益。反觀,京華城案為純屬私人財團的一宗土地利益,並未列為都市更新地區卻違法準用都更獎勵,涉弊遭司法調查中。對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