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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依行政院112年4月6召開之「研商沙灘車管理導禁兼施—各部會權責分工會議」,沙灘車管理以「場域管理」為方向,基於生態及安全考量,對於生態敏感、河川或危險陡坡等區域,原則禁止沙灘車活動。 交通部觀光局發布「沙灘車管理指引」後,國有林地、保安林均屬「禁止沙灘車活動區域」,屏東林管處除於轄內沙灘車活動地點設置告示、加強巡護,並聯合警方勸導外,17日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