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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蘋果新聞》報導,台中市林姓女子投訴,上週五晚間在台中搭乘無線計程車,不慎將iphone5手機遺落在車上,司機卻向她索取三百元才願意歸還手機,否則就送警招領,還掛她電話,她只好花三百元了事,但她批評:「她那是什麼服務態度!再也不在台中市搭無線計程車了!」被指控的司機則氣憤的說,他送回手機也需要時間、油料的成本,為什麼不能拿一點工錢,好像我送回手機是應該的,但又不是敲詐三千五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