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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一名53歲朱姓男子,110年1月間於平鎮區酒後開車遭警方攔檢,經酒測發現朱男5年內酒測值超標第2次,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對其裁處12萬元罰鍰,朱男向交裁處分期繳納8萬5800元即未再繳納,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發現朱男已將名下汽車移轉予第三人,旋即扣押朱男的薪資,於去(111)年11月將剩餘3萬4000餘元的欠款全數清償完畢。 朱男被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