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及「清明節」為國定假日 僱主應依法給薪給假 | 今傳媒 JNEWS
▲共享親子天倫之樂,促進工作與生活平衡。(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今傳媒/記者謝榮浤報導】 清明連假將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清明節)為內政部所定應放假日(俗稱國定假日),僱主應讓勞工休假,並照給工資。僱主如因業務需要,可徵得勞工同意出勤,但應加發1倍工資;也可依政府機關行事曆,運用法定8週彈性工時的規定,將休息日與工作日對調,以形成連假。 ▲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