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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常常發現商家把事業廢棄物混在家戶垃圾裡丟到垃圾車上,台南市環保局16日重申,垃圾車只能收運家戶垃圾,如果商家、工廠把事業廢棄物混充家戶垃圾丟棄,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最高處以300萬元的罰款。 環保局指出,近來常常接獲民眾檢舉,指仁德、鹽水、關廟、安南及新營等地區部分商家、工廠把事業廢棄物分裝到家戶垃圾裡,交給垃圾車收運,環保局立即加強破袋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