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通過!開車騎車玩手機或平板,就送您罰單!
開車或騎車玩手機的問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在 2012 年 04 月 05 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修正草案」,增訂駕駛人於道路行駛時,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類似功能的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行為者,汽車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機車處1,000元罰鍰,若因此發生交通事故,更將被認定為「危險駕駛」。而今天 2012 年 04 月 08 日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