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列印網頁 新聞中心/整理 有許多納稅義務人手中還有一些小額的退稅支票,這些支票一放就超過一年以上,都已經超過兌現期限而不知,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只要重新申請退稅,就可領回。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退稅支票已開立一年以上,因受款人未兌領或地址他遷不明致退稅支票無法送達者,已依規定辦理解庫。 如民眾持有開立日期為1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