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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台灣表示,他們並非計程車公司,因此要他們登記為計程車公司是很荒謬的一件事。(圖/Uber) 俗稱〝Uber條款〞的《公路法》第77、78條修正案,自1月6日正式上路實行後,Uber因已被公路總局開出2億多元處分書,並勒令歇業,所以該公司也宣布自2月10日起,將暫停在台灣的車輛分享媒合平台服務。不過針對交通部今(3)日發新聞稿呼籲Uber在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