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為落實國中小新住民語文課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研擬「新住民語文級別評估機制」,若學生在第一次選習新住民語文課程時已具備聽說讀寫能力,則可申請級別評估。級別評估是一種安置性評量,更能掌握學生學習起點,獲取學生語文能力客觀指標,並做為選習新住民語文冊別及適性分班的依據。 國教署說明,桃園市同德國小學生阮志剛於111學年度通過越南語級別評估並進行優位增班,阮同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