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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繼承來的房子,可謂天降財富,不過,要注意的是以民國105年作為時間分野,若打算賣屋,一種是免房地合一稅,一種則要繳房地合一稅,後者甚至可能讓分到的遺產淪為紙上富貴,減損了實際的收益,甚至造成繼承人間兄弟鬩牆,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依照新制房地合一稅規定,105年起購買的房地產,出售時除了土地增值稅,還要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