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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8月18日在中國時報A10版發表 : 「兩岸和平需程序正義」一文;希望拋磚引玉,引起有意義、有深度的探討。可是21日看到倪永傑與王貞威兩位先生的回應,頗為失望,感覺倪、王兩位並沒有看懂我的文章。 大陸『反分裂國家法』第五條指出 : 「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我文章的內容,就是依據此條款的規定,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