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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北京晨報、工人日報 5月23日,教育部發佈《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開發督導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針對資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質量和社會認可度四方面內容設置瞭明確的評估標準和要求,並將以考試方式招生、違規擇校、重點校、重點班以及社會認可度等作為一票否決的指標。該《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7項校際資源配置指標 《辦法》針對校際資源配置的評估提出瞭7項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