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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辦理「醫療暴力應變機制示範聯合演習」,強化醫院第一線人員應變能力及熟悉相關流程。 醫療暴力案件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相當重視之議題,衛生福利部亦於今年5月10日修正公布醫療法第24、106條條文,明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執行外,並增訂公然侮辱部分及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也為法規保護對象,違者加重罰則。衛生局結合長庚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