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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分局龍興所接獲民眾報案於中壢區龍文街23號前有亮刀情事,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龍興所於4月16日16時57分接獲民眾報案於中壢區龍文街23號前有亮刀情事,經龍興所所長蔡佳男、警員陳博威、陳凱霖、吳宇軒等人5分鐘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警方到達現場後,被害人于嫌(男、55年次)向警方指稱犯罪嫌疑人劉嫌(男、69年次,)因將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