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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湳所警員保護同仁依法使用警械,無人員受傷,劉嫌依竊盜罪、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 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於3日13時許,接獲新屋所員警來電,告知有一部上午剛失竊之馬自達贓車,經調員警閱「雲龍系統」得知該車在楊梅區交流道附近活動。 楊梅分局草湳所及新屋所組合警力於鄰近道路搜尋,最後於愛買大賣場4樓停車場尋獲該贓車,調閱監視器發現劉姓犯嫌帶家屬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