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勞基法為無物,令你想尖叫的公司
有不少人都說,《勞基法》制定至今,根本是被拿來墊桌腳用的,而從近來一大堆的勞資糾紛來看,確實如此。 桃園某家超商在員工要到職前要求簽署合約,最下面一項是「未做滿半年需拿3千元請客」。這是什麼瞎規定?被貼上FB後當然被罵翻,還引來電視媒體採訪。該店長只說「從沒有真的罰過」,但桃園市勞動局說這已經違反勞基法,將進行了解。 另一家公司,則因為女員工......
有不少人都說,《勞基法》制定至今,根本是被拿來墊桌腳用的,而從近來一大堆的勞資糾紛來看,確實如此。 桃園某家超商在員工要到職前要求簽署合約,最下面一項是「未做滿半年需拿3千元請客」。這是什麼瞎規定?被貼上FB後當然被罵翻,還引來電視媒體採訪。該店長只說「從沒有真的罰過」,但桃園市勞動局說這已經違反勞基法,將進行了解。 另一家公司,則因為女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