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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為維護海洋生態及順應國際趨勢,屏東縣政府今(112)年度持續推動廢棄漁網回收、妥善處理與再利用作業,廢棄漁網以每公斤15元獎勵金回收,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或兌完為止,漁民可將廢棄漁網於每月第二、三週的星期四,攜至東港鹽埔漁港、枋寮漁港、水利村漁港及塭豐漁港等暫置區進行回收,其它未有暫置區之漁港,漁友可向當地漁會登記,或撥打大仁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