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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壢監理站與桃園交通警察大隊組成之監警聯合稽查小組,7/27於楊梅區查獲某企業社名下自用小貨車未經申請核准非法經營貨運業,違規載運貨物並收取運費。現場查獲違規事證後,依「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裁量基準」第五項掣單舉發,處車主新臺幣50萬元罰鍰,並弔扣該次非法營業車輛牌照4個月。 自用小貨車非法經營貨運業 中壢監理站:最高罰2500萬元。圖:中壢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