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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使全民參與監督,透過民力協助,桃園市政府環保局鼓勵市民及公司內部員工勇於檢舉水污染違規事實,遏止不法業者污染河川行為。桃園市自105年來通過「桃園市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已有許多勇敢的環保從業人員與員工揪出不肖廠商水污染行為,自106年至110年10月底止成案共37件,總核發金額共計新台幣404萬4,910元整,而其中一間公司經環保局查獲排放有害重金屬,經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