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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趙奇濤/宜蘭報導 106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宜蘭縣尚有2成未繳納,逾期繳納自6月1日起,每逾2天將依稅額罰滯納金1%,每兩天增加1%,最高罰至15%。 據了解,房屋稅在5月31日前繳納,才不會受罰,但由於是每逾期兩天才罰1%,也就是說6月1日繳納,仍不會受罰,6月2 日以後繳納的,才會被罰滯納金。 宜蘭地方稅務局表示,全縣應繳稅戶數約16萬3,000戶,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