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14年計程車運價春節加成期間,自1月24日起至2月2日止一律按原運價再加收50元 - 民生頭條
圖 /台南市政府 南部最大聲 /記者 李正台南報導 農曆春節將屆,臺南市計程車在過年期間將循往例加成收費。依照臺南市計程車運價規定,114年度春節加成期間自國曆1月24日(五)凌晨零時起至2月2日(日)夜間十二時止,計10天,即農曆除夕前四日至大年初五,除分別依平常日之日、夜間運價(夜間23時至凌晨6時加2成)計費外,再依原運價再多加50元。現行計費表均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計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