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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表示,為提供更便捷的納稅服務,納稅義務人及配偶於今年5月首次辦理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符合所得單純、欲採標準扣除額且僅扶養直系親屬等條件,可於2/15~3/15止,以自然人憑證、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或已註冊內政部TAIWAN FidO台灣行動身分識別作為通行碼,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點選「綜合所得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