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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09年6月12日起生效,這次修正重點是將極易改造成具有殺傷力槍枝的「操作槍」全面納管並提高罰鍰,為保障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槍民眾權益,該條例修正生效之日起 6 個月內,開放民眾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截至目前為止已受理民眾申請鑑驗是否為修法後公告查禁之模擬槍共3枝,今再次呼籲民眾儘速於期限內辦理,以維護本身權益,以免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