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稽查新營區一家土石方堆置場,查獲該場場區內貯留洗車廢水散發臭味,由於該工廠未取得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水污染貯留許可文件,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規定,最高將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立即要求清除貯留的廢水,並令其停工、歇業。 環保局近來接獲反映新營地區異味公害事件,經稽查人員日夜巡查,依據風向、氣壓條件及陳情相對位置,初步鎖定一家土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