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行政院於109年12月4日公告實施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為鼓勵退休勞工重返就業市場,促進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桃園市政府110年起推動「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針對符合資格之中高齡及高齡者,經就業服務處所屬就業服務臺及就業中心推介就業滿90日,即補助每人1萬元之就業獎勵金。 桃園市政府110年起推動「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圖:就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