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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草根影響力新視野╱記者林旻柔】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本月6日初審通過有「加薪條款」之稱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2條之2,未來當失業率高於3.78%或實質平均薪資多年未漲時,中小企業若幫基層員工加薪,增加的薪水支出可多折抵營利事業所得稅三成做為獎勵。經濟部部長杜紫軍表示,加薪條款就如同「景氣不好時的救生圈」。 杜紫軍表示,企業要好發展、更具國際競爭力,必需付更好的待遇給員工。近年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