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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勞動節」是屬於勞工的節日,也是國定假日,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僱主應依法給假並照給工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若該日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日,勞資雙方應協商於其他工作日補假,補假日期可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僱主如徵得勞工同意在國定假日出勤,則應依法加倍發給工資。 勞工局表示,今年勞動節適逢週一,如勞資雙方原約定當日為例假日,除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外,僱主不得使勞工出勤,且應依勞動基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