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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美國商業資訊)--澳洲稅務局(ATO)簡要說明它可以對不遵守稅務規定的線上零售商採取的處罰措施,以支持遵守規定的線上零售商避免處於不公平劣勢。 自2018年7月1日起,向澳洲消費者出售價值等於或低於1,000澳元的低價值商品需繳納商品及服務稅(GST)。如果國際零售商在12個月期間的GST營業額達到或超過7.5萬澳元,就必須進行線上登記。 ATO指稱,這一政策迄今為......